律师团、心理专家在行动律师团、心理专家在行动
新会工会律师服务团值班制度
发布日期:2017-10-12

1、工会律师服务团律师应按规定时间到新会区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值班,负责为来访人员进行免费的解答和帮助。

2、值班律师在值班期间应衣着整齐,举止大方,接待用语规范、态度和蔼、热情。

3、值班律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的,须提前请假,并在调班后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

4、值班律师对涉法涉诉的问题,应在理清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解答。对涉及信访和群体性的来访人员,要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的前提下,以稳定大局为出发点,对于敏感性问题,及时请示汇报,正确引导。

5、值班律师接待来访人员时,应填写《法律援助来访咨询登记表》,告知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是免费的。

6、来访人员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条件的,应在解答问题时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指引;来访人咨询问题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,建议来访人员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
7、值班律师不得刁难、歧视来访人,推诿、敷衍、无故拖延办理来访事项。

8、不得收取来访人的财物及泄露来访人的个人隐私。